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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破解薄弱问题 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3-10-16    浏览:1532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下一阶段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什么?针对当前校长培训工作存在的薄弱问题,《意见》有哪些创新举措?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

  问:《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它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一个好校长,可以带出一批好教师,成就一所好学校。中小学校长培训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教育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实施素质教育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带头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中小学校长培训作为重要任务,重点加强农村校长培训和名校长培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广大中小学校长对高质量培训的新期盼相比,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问题,如培训发展不平衡,统筹规划不够;培训模式改革步伐不大,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等机制尚未建立,培训过程监控不够等。

  针对当前校长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并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制、队伍建设、监管评估、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意见》顺应了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新需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的颁发,将对各地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发挥重要作用。

  问:《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答:《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校长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教育梦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要着力抓好三项主要任务。一是谋全局,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二是补短板,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三是促高端,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和幼儿园名园长培养计划,为优秀校长、园长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问:您刚才提到,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请问《意见》提出采取哪些方面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答: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广大中小学校长提供了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的机会,但也要看到,与校长个性发展、自主成长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校长培训工作重点要逐渐从“有培训”转向“好培训”,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真正满足广大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为此,《意见》提出,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等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确保按需施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各地要全面推行需求调研,精选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校长的专业发展需求,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校长培训必修内容。二是在改进培训方式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学员为主体,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影子培训、行动研究等多种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在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培训上下功夫。《意见》提出,要探索建设校长网络研修社区,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网上协同研修,推动校际、城乡间校长网上结对帮扶,形成校长学习发展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

  问:《意见》在完善校长培训制度、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方面有哪些亮点、创新点?

  答:学习靠自觉,也靠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是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首次提出,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校长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同时强调,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激发校长培训工作活力,关键在于创新培训机制。《意见》提出,要创新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校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二是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四是建立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加强与境内外优质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

  问:在保证校长培训质量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强化监管评估,是保证校长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抓标准,教育部将制定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二是抓评估,要求各地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三是抓督导,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校长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问:《意见》主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答:总体来看,《意见》有以下五个突出特点:一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意见》直面中小学校长培训在顶层设计、实施成效、体制机制、监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二是着力体现以人为本。《意见》始终把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作为起草文件、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意见》提出,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加大对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这些做法是对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四是着力反映基层创新。《意见》中的许多政策创新点,都来自基层一线、经过了实践检验,是对地方的首创精神和成熟做法的充分肯定。五是着力凸显调研和课题成果。《意见》汲取了课题组基层调研的成果,广泛征求了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培训机构、一线校长、有关专家的意见,努力做到科学决策。